



根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环发【2019】47号文将我公司纳入2019 年徐州市重点排污单位,根据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要求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排污许可证后九十日内发布信息公示,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,排污单位应自环境信息变更三十日内以公示,根据规定现将2022年度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如下:
附件四:基础信息、排污信息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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